2006/06/14

北京副市长刘志华不可能仅因生活腐化落马

北京副市长刘志华不可能仅因生活腐化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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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天审议认为,刘志华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

  又一个因生活腐化问题被免职,并被转交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高官。毫无疑问,刘志华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被免职这么简单了。

  高官,一个曾经在老百姓心中多么神圣、一个令多少人梦寐以求、一个让众多奋斗者神往的名词。说到高官犯错误,在老一辈人的心中,似乎只有“政治错误”才是与他们有关的,生活方面的错误,特别是生活腐化这样的错误,只有普通人才会犯,因为刘青山、张子善的事很多人都记忆犹新。

  然而,如今“高官”一词,在老百姓的眼中,已经不再神圣,已经不再是正襟危坐、居高临下、神采奕奕的代名词了。因为,几乎每一个落马的高官,无不与生活腐化紧密联系在一起,无不与奢侈堕落紧密联系在一起。

  不禁要问,落马高官为何都与“生活腐化”紧密联系在一起呢?作为受党教育多年,曾经为党和国家、为人民做出过一定贡献的人,为什么都会栽在“生活”上,栽在“腐化”上,难道仅仅是个人质量问题吗?

  王宝森也好,刘志华也罢,从报道中都可以看出,他们都是生活十分糜烂、十分堕落、十分腐化的,也可以被认为是落马高官的典型、落马高官的缩影。既然生活腐化到如此地步,我想,他绝对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也绝对不可能隐藏得如此之深,也不可能外界没有任何反应。问题在于,他不仅没有得到处理,不仅没有得到诫勉谈话,还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提拔重用,这实在难以令人置信。

  如此,以一个“生活腐化”来进行概括,确实难以令人信服。至少,有这样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深思。对刘志华们的权力监督是否失控,刘志华们的权力有没有受到监督,对刘志华们问题的反映有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刘志华们为什么可以带病提拔、带病重用,刘志华们的背后还有没有可以让人怀疑的东西。

  这一切,不仅需要思考,也需要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回答。(作者:艾琳)

刘志祥与李大伦 看这对文武贪官的弄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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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前街上的报摊上喊得最响的声音是:“快看快看,北京市副市长被免职”。但是,到网上查看相关的信息,却只有新华社短短的几句话,大意说,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天审议认为,刘志华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

  除了刘志华落马外,在这段时间的新闻中,还有几条点击率极高的贪官弄权的报道,值得解剖。

  一条新闻是来自武汉的贪官刘志祥,这位刘志祥决非等闲之人。他曾任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被人称为“西门庆”(非常有意思的是,他著名的首席情妇,姓潘,人称潘金莲),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227万元,收受贿赂1439.8万元,并有一千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当初搜查他的住宅时,因为查出的钱达到四千多万元。

  湖北省公安厅请银行派了八名点钞员,带了六部点钞机,整整点了一天一夜,最后竟然点坏了一部点钞机,其中很多钱都长了毛,粘在一起。但这位贪官仅仅被判处死缓。按照中国的法律,无论是受贿1439.8万元还是贪污公款1227万元,都单独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当年胡常青被处死,其犯罪数额就是五百多万元,比起这位,真是小巫见大巫。

  而且刘志祥还雇凶杀人,手上有好几条人命。如果他不贪污受贿,仅仅凭雇凶杀人致死,情节恶劣这条,也足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样是雇凶杀人致死,辽宁的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被判处死刑,袁宝福死缓。为了逃脱一死,袁宝璟这位首富级人物举报了一位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惊人重罪,向国家捐赠了价值495亿元的财产,曾经一度刀下留人,最终却是袁家四兄弟几近灭门。让人惊奇的是,刘志祥仅仅是死缓,最多不过坐十多年的牢而已。看客们难免瞎猜:钱再多,举报再多,都比不上朝中有人管用。

  刘志祥的弄权术其实非常简单,他的特别之处仅仅在于,不管谁反映、举报他的问题,最后举报信都如数、如期落到刘志祥的手上,然后是举报人被威胁,被追杀,被开除,被逼得四处躲避,走投无路,妻离子散,身首分离。这位官员,简直就是黑社会的强盗。当然他也毫不讳言他红道黑道都有人。事实证明这话不是自我吹嘘。因为我查阅有关材料,材料言之凿凿地告诉人们,这个红道黑道都有人的刘志祥,其哥哥正是当今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自古说“朝里有人好做官”,“近水楼台先得月”。很难相信刘志祥的平步青云扶摇直上的官运,与这位部长哥哥没有关系,也很难排除那些举报信能够落到刘志祥手上与刘志军没有关系,也非常难以确信刘志祥底气十足地说出的红道上的人,不包括这位部长。当然我更期望、更愿意听到刘志军就此事向公众做个解释,比如说这个刘志祥根本不是他的弟弟,刘志祥的从轻发落,也与他这个部长毫无关系,一切说法都是别有用心的造谣诽谤,等等。

  如果说这个刘志祥是一个赤裸裸的强盗,一个蛮横的西门庆式的恶霸,一个只会用用刀斧拳脚解决问题的粗人的话,那么,湖南郴州的这位市委书记李大伦,则是一位文质彬彬的秀才:他是作家,是湖南省作家协会的会员,平时喜欢舞文弄墨,颇有儒官风范,尤其喜欢用“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自勉。不过,虽然他看起来像个秀才,但是骨子里与那个强盗官员刘志祥没有区别:都乐于并善于弄权,因为他们都有不受约束,一手遮天的大权。

  如果人们对于这位郴州市委书记不熟悉的话,想想前年著名的“谁影响城市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这个口号的版权,就属于这位秀才书记。在当地,他同样是位一手遮天的霸王。他的儿子是房地产商人,于是,这位商人的售房部就安排在永兴县县委大院,县委书记亲自担当售房小姐角色,向各个单位推销这家公司的房子;县政府也出面出台文件,给各个单位下达购房指标和任务;更让人叫绝的是,就在摊派文件下发当日,永兴县国土资源局停办所有房地产项目的审批。房子于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看来这个地方的县委县政府县国土局,都是李家的私人衙门。

  与刘志祥案一样,李大伦案件中也有几个举报人。举报人受到的打击迫害,与刘志祥案件中的没有什么区别,但方式是不一样的。刘志祥知道了举报者,于是雇佣黑社会流氓,大刀向举报人头上砍去。但李大伦文明多了,而且懂得依法处理,动用的是国家机器。

  一位叫作唐基石的人向郴州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单位邮寄举报材料,结果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以诬告、陷害未遂,敲诈、勒索未遂的罪名判处唐基石有期徒刑11年,其同伙毛金祥、彭新忠分别领刑三年半和四年。该案一审法官向唐解释,这个案子我判不了,得市委领导说了算。这位法官当时还说,按法条最多判五六年。然而最终的一审判决结果却是11年。被告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又申诉至湖南省高院,随后被发回郴州中院重审。此时,李大伦被双规的消息传出,当天夜里,彬州中院一位法官给被告的律师打电话说,我看这个案子我们能判。看来,这个地方的法院也是李大伦家里开的。

  英国阿克顿爵士说过一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话简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不管这些当权者个人特点如何的不同,是文雅的,粗野的,只要他手中拥有不受约束的公共权力,则必然会弄权玩权,鱼肉百姓。此是权力的不二法门。(作者:梁发芾)


中国反垄断就是要反政府庇护下的垄断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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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垄断(亦称独占)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厂商最大化利润的可能性来自最大化价格,或最大化产量,抑或最小化成本。如果物料成本和管理成本为既定,厂商一般是不愿意最小化人工成本的。因此,它的脑筋主要是动在最大化价格和最大化产量上。

  从这个意义上说,垄断就是厂商影响乃至操纵价格和产量的能力。如果能够独家操纵,就是完全垄断;如果有几个大的厂商共同影响和操纵,就是寡头垄断;如果有比较多的厂商利用自身产品的差异,能够获得一定的价格加成,就是垄断竞争。最大化产量的另一个说法,是规模经济。垄断与规模经济是两难冲突,但它们的性质并不是相同的。先来看垄断的来源,再来分析垄断与规模经济的区别。

  有三种来源的垄断。其一,资源垄断。这种依赖关键资源的排他性所有权形成的垄断,在现实中已经趋于减少,因为许多原料可以在国际上进行贸易,而且随着技术进步,原料的替代品也不断出现。其二,行政垄断。这里既有出于公共利益考虑的制度安排,如城市公用事业的独家经营权授予,或某些行业的许可证管理;又有制定和实施专利法,使专利产品在一定时期拥有排他性生产经营权。然而,现实中的问题是,行政垄断被过多、过滥地运用。其三,自然垄断。当一家厂商的平均生产成本在市场可能出现的产量范围是递减的,就会出现自然垄断。自然垄断发生在生产该种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可能导致只有一家厂商提供时最有效率。这种技术大多具有“网络”状的特征,如供水、供电、供气的管网,以及通讯的网络。

  人们比较容易混淆自然垄断和规模经济。尽管自然垄断和规模经济都有在一定条件下平均成本递减的特性,但是,它们是不同的概念。前者的平均生产成本递减,是在市场可能出现的产量范围内;后者的平均生产成本下降,只是随着生产规模增加而发生。可见,作为自然垄断前提的产量范围,一般假定其难以改变,如管网的范围。

  因此,自然垄断行业具有非竞争性,规模经济行业则完全可能是竞争性的。如果规模经济行业通过某种手段,如政府的管制,形成进入壁垒,进而攫取超额利润和高收入,那么,这就是行政垄断。如果某个规模经济行业的企业,在没有进入壁垒的情况下,通过自身的创新、品牌等优势,占有较大市场份额,获得较高收入,那是它具有竞争力的结果。

  经济学对垄断有着严格的定义,即在市场上一种产品或服务只有一个卖方。事实上,这种完全垄断的情形现在已经很少,像中国的铁路,大多数国家的邮政。时下所说的垄断,通常是指不完全竞争中的寡头垄断,即在一个行业中只有少数几个卖者,它们的产量占整个行业的绝大部分,它们之间具有决策上的相互依赖性。

  现实中的所谓垄断行业,主要是指这些寡头垄断行业,如通讯、电力、民航、石化、银行、钢铁、汽车等。本来,如果没有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因素,寡头间的竞争完全可能达到“白热化”的程度,使寡头垄断的竞争性与垄断竞争并没有什么两样。

  然而,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在寡头垄断这一市场结构中,厂商为了获得和维护自己的超额利润,会采取一切正当的和不正当的手段,以求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行政性保护。上面提到的寡头垄断行业,有些属于自然垄断,如通讯、电力;有些则属于规模经济,如汽车、钢铁。但在现阶段的中国,无论自然垄断的寡头,还是规模经济的寡头,大多具有政府管制保护,以致都有行政垄断的背景。因此,如果说当下西方发达国家反垄断主要是反自然垄断的话,那么,当下中国的反垄断,是以反通过行政手段设置的行业进入壁垒即行政垄断为主的。

  除少数维护公共利益的进入壁垒是必需的以外,现存的大部分行政性行业进入壁垒,是仅仅有利于垄断厂商,而不利于公共利益的,对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要素自由流动有极大的危害。要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一方面通过反垄断立法,另一方面,通过深化政府改革,规范政府职能和行为,对行政性行业壁垒进行严格的规制和管理。(作者为上海大学教授陈宪)


网民主张多杀贪官 媒体评论指其无策略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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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民谈起反腐败,都有一股“杀气”,都认为只要肯下决心,多杀几个,“准”腐败者自然就不敢轻举妄动了,现在的腐败滋生现象就是因为杀得太少。总之,网友把解决腐败问题最有效的途径,归结为“杀之可矣”。人民网发表评论直言,且慢下此定论!反腐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光有愤怒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策略、有理性。

  文章指出,多杀几个腐败分子,的确是最解气的做法。但冷静想想,打击腐败真的仅仅靠多杀就可以吗?洪武年间,明太祖整肃吏治,亲拟《大诰》,对腐败者施以重刑,其中最有名的即为“剥皮实草”之刑,把腐败的官吏活剥之后,将晒干后的人皮充以柴草,挂在继任者的大堂梁上,时刻加以警醒。但就是这么让人毛骨悚然的酷刑,那么恐怖的悬在眼前的“鸡”,也没能震慑住那些贪婪的“猴”,明代的官场愈来愈黑暗腐败。新中国成立之初,虽然杀了刘青山、张子善等一批腐败分子,但实际杀的数目也并不多,腐败不兴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当时社会刚经历了巨大变革,没有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作者说,要解决腐败问题就得有大气魄,不拘泥于老祖宗搞了几千年的杀人成法。比如,侵占国家数亿元资金的余振东从国外引渡回来后不判死刑,人们可能觉得太便宜了这小子。但为了把逃到国外的贪官都抓回来,就让这鼠辈苟且先寄下一命吧。

  文章进一步认为,如果把这件事深入探究一下,舍的之间,其实还是体现了两个字,即“法治”。腐败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情,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杀之可矣”只是一个外科手术,清除了“烂掉的”部分,但要根治此病,必须内服外调,通盘考虑。反腐败不仅仅是将一些腐败分子揪出来示众,还要下大力去反那种“腐败氛围”,去改变那种“好的不香、坏的不臭”的“腐败文化”,去治理黑白颠倒的歪风邪气,去纠正那种廉政勤政干部吃亏、受气、被打击的不正常局面,去改造那种香臭不分的“腐败土壤”。要做到这些,有两剂良方,一曰:法治,二曰:从自我做起。

涉商业贿赂 广东17名厅处级官员中箭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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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中国官员涉及商业贿赂案件相当严重,今年前四月广东省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共605件,涉及厅处级官员17人。

  新华社引据统计,今年前四月广东省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共605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35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官员要案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7人,其中厅级官员四人、县处级官员11人;已判刑11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官员七人。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此次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金融投资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

  2006年伊始,“反商业贿赂”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高调亮相,成为新年度反腐关键词之一。这表明中国反腐败的范围,从政府部门扩大到商业领域,从重点打击受贿到行贿受贿一并打击。

  分析指,官方已意识到,如果再不及时治理,商业贿赂导致的市场腐败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直接影响中国的投资环境,给中国经济带来严重“内伤”。

处理刘志华案程序不合官方常规惹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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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6月11日一则简短消息特别耐人寻味:“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刘志华“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

  耐人寻味处有二:一,以往遇有官员“出事”被免职,一般总会有些具体的缘由——或是有确凿的犯罪行为,或是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生活腐化”等多属于“印象”的原因,在本次却成为一名副部级干部被免职的主要理由。其二,按过去处理贪污腐败官员的一般惯例,通常会经过一段“双规”等调查处理过程后再免职,而本次却是极其迅速。

  据悉,在6月9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组委会成立大会上,刘志华还出席并宣布任组委会主任。但仅仅两天后,他就被免了职。

  分析人士说,很少有高官仅仅因为作风问题而被拉下马,刘志华一案恐怕背后还有文章。

  香港时事评论员何亮亮认为,从目前公布的消息看,刘志华只触犯了党纪,并没有触犯国法,这种单单因为作风问题处理干部的做法违反了中共的常规。何亮亮说:“所谓生活腐化堕落也就是指男女关系的问题,在中国官场根本可以说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到现在为止还很少看到哪一个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由于他的生活作风问题而直接被解除职务的,通常是跟其它很多问题联系起来,所谓生活腐化堕落只是问题的一部份。所以这起案子它比较特别的就在这个地方。”

  57岁的刘志华被革职前是北京市九名副市长之一,分管城市规划﹑负责建设﹑国土房管﹑体育﹑轨道交通等工作,因为分管城市规划和体育,所以2008年北京奥运体育场馆的规划和建设也归他主管。由于他分管的工作都是很有油水的肥差,所以媒体大都猜测,他可能也少不了经济问题。

  香港时事评论员何亮亮说:“刘志华98年开始就分管基建房地产,权力和油水是很大的,中国这些主管基建和房地产的副省长﹑副市长,恐怕大部份你要抓他一定是有问题的,刘志华很可能北京没有抓到他真实的证据,所以先用腐化堕落作为突破口把他拉下马。”

  宣布刘志华被革职后,中国官方再没有更多的报道。北京作家戴晴说,这方面的消息现在几乎没有,她周围的人也不谈论这件事,因为刘志华不象王岐山和刘淇那样经常在电视上露面,所以大家也不知道他是谁。

  与此同时,香港媒体各显神通,纷纷设法挖掘消息,有关刘志华落马前因后果的各种版本因此陆续浮出水面。有报道说,刘志华好色不好钱,包养了很多情妇,在京郊怀柔有自己的行宫,刘志华出事就是因为情妇之间争风吃醋,其中一名情妇向有关当局举报了他。还有报道说,刘志华接受了一名外商给他的包括美色和金钱在内的贿赂,但是又不给人家办事,结果外商一怒之下,把刘志华告到了中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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