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1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据称遭遇故障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据称遭遇故障
来自香港的报道说,上月底发射的中国新一代通信广播卫星"鑫诺2号"失效。不过,中国当局暂时并没有就报道发表评论。

香港《明报》报道说,鑫诺卫星公司有关人士对该报表示,由于太阳能主电池板不能按时打开,直至周一(20日)地面控制部门确认该卫星"失效",但技术部门继续努力挽救卫星。

"鑫诺2号"在10月29日在中国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运载火箭发射升空。

据称,这颗卫星可直接为一亿户家庭提供数字电视服务。

报道说,鑫诺公司已经表示,会确保用户利益不受影响。

来自香港的报道也说,中国当局已经成立专门小组处理这次事故。 "鑫诺2号"的发射是中国自从1996年以来第51次成功宇航发射。分析人士说,这种卫星将可以协助中国方面改善通信能力和提供即时电视广播。

"鑫诺2号"的造价据称为20亿元人民币。

如果证实卫星失效,中国方面可能损失多达1千亿元人民币的可能收益。

维基在中国重新被封?

德国之声:一个月前,维基英语版在中国开禁,几天前,中文版在中国也可以上了。德国之声中文网日前还在一番调查后发表了相关报导。但现在,维基在中国又整个地上不去了。

在北京生活的研究者、根据读者撰写的辞条写大辞典的Andrew Lih说:“来自这个国家许多地方的报告说,维基在中国又不能打开了。”到现在为止,还不清楚这是技术问题还是正式禁止。西方各通讯社说,中国外交部和信息部都不表态。英国牛津大学的Jonathan Zittrain说,前一阵开禁也许只是“试验性”的。

中央政府在和特殊利益集团对峙中节节败退

  中央的权力是如何被消耗和瓜分的?在众多分享和瓜分中央权力的角色中,最主要的有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和今天人们所指称的“特殊利益集团”。特殊利益集团较之地方政府更难对付,这是因为特殊利益集团往往结合了政府和社会的利益。这些年来,中央政府在和特殊利益对峙的案例中,往往是中央权力节节败退,特殊利益占据优势地位。

  《联合早报》文章说,最为典型的案例当属房地产开发。为什么房地产商能够赢得优势?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有各级地方政府的保护。

  当然,地方政府提供保护是因为他们(尤其是地方领导人的亲朋好友)和商家之间的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今天,特殊利益集团似乎是势不可当。不仅有根深蒂固的特殊利益集团,更为重要的是,每当有新的改革动议,改革还未实施,就有新的利益集团产生。他们不仅影响政策的制定,更是要影响政策的执行,使得中央政策的各个环节倾向于他们自己的利益。

  例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本来是中央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政策,但在很多地方,很快就演变成了既得利益掠夺农民的一次新机会。

  无论是部委利益、地方利益还是特殊利益集团,可以谴责,但不可根除。只要有人,就有人的利益;只要有机构,就有机构的利益。

  并且利益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利益既可以导向公共利益(public goods),也可以演变成公害(public bads)。决定利益取向的则是制度设计。

  中央权力正在日渐瓜分,但如果没有制度上的变革,这种趋势很难得到纠正。改革开放已经造就了社会经济的大转型,很多利益就是这种大转型的产物。

  但就中央本身的权力体制来说,尽管也有些变化,总体说来还是过分依赖于传统体制。要通过完善和改进传统体制的方法来应付新形势已经远远不够,制度创新势在必行。

  中央政府和自己的各部委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各级政府和各种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是需要从制度上来加以规范和运作的。

  这些制度能否建立得起来,制度能否有效运作,都是现代国家的标志。在很多方面,中国显然还不具备现代国家制度。

  制度供应不足是导致中央权力流失、被瓜分的主要因素。因此,如何设计和提供有效充分的制度就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主要内容,或者说,中国政治改革的首要任务当是建设现代国家制度。(文/郑永年)

陈良宇案和远华案反映了中央权力的弱势状态

  中央政府的权力有多大?这取决于是从理论层面来看还是从经验层面来看。从理论层面上,看看中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中国中央政府的权力涵盖各个方面。从政治控制、官员任免、立法到经济社会的管理,中央政府的权力几乎无所不在,无所不包。但如果从经验层面来看,就很难认定中国还是一个中央集权国家了。

  《联合早报》文章说,简单地说,中央政府只拥有名义上的决策权,而无政策执行能力。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不知出台了多少法律、法规和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经过了层层过滤,中央权威就所剩无几了。到了地方和基层,甚至可以说消失得无影无踪。

  随着经济社会的剧烈变革,中央权力要不流失,要不日益被瓜分。中央权力在理论和经验层面脱节的情况如果再继续下去,中国很可能会演变成一些发展中国家那样的权力结构,即有一个貌似强大的中央政府,但社会则流于无政府状态,如苏哈多强人政治以后的印尼和一些非洲国家。

  中央的权力是如何被消耗和瓜分的?在众多分享和瓜分中央权力的角色中,最主要的有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和今天人们所指称的“特殊利益集团”。

  中央各部委,也就是学界所说的“官僚体制”或者功能部门,应当说是中央政策的执行者。中央决策,各部门严格执行。而这些官僚部门应当说是政治中立的,它们必须讲求政策执行的效率。

  日常人们所说的政府效率,指的是官僚部门政策执行效率。但是在当今的中国,中央各部委实际上成了中央政策的决策部门。

  因为中央决策机制的不健全,在很多场合,实际上部委决策,中央背书。部门利益主导了部委的决策,部门利益取代了政府的总体利益甚至是国家利益。

  更进一步的是,一些中央部委已经成了一些特殊利益的所有者,或者拥有者,或者后台老板,或者代理人。这些特殊利益有些是国内的,而有些还是属于国外的。

  地方政府在瓜分中央权力过程中也不遗余力。计划经济的解体和大规模的分权导致了地方经济力量的崛起。

  地方政府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管治地方社会方面负有比中央政府更大的责任。在这些方面,地方政府也一直享受着很大的自治权。但是因为中央地方关系缺制度机制,很多地方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为“独立王国”。

  在涉及到国家整体利益的领域,中央也只出政策,而执行则完全依赖于地方政府。对己有利的,地方政府就过度执行;但如果对己不利的,就想方设法地抵制。

  无论是部委还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实际上是控制着人事任免权的。“党管官员”的原则使得中央政府可以任免部委和地方的主要领导人。

  陈良宇案就表明了这样一种中央权力。但如果把免除陈良宇那样的地方大员的能力看成是中央权力的强势,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这种事件的连续发生只能表明中央权力处于一个弱势状态。中央政府所能任免的地方大员来来往往,而地方利益则是永恒的。中央任命的地方大员只相当于一个大学里的访问学者,而地方利益就如这个大学里的终生教授。

  这次的陈良宇案,还有早些时候的福建远华案,中央政府都派了一百多人的纪检队伍进驻地方,不计成本,来求得问题的解决。如果每处理一个地方都要这样做,那么这种管治会是不可持续的。(文/郑永年)

中纪委查物美董事长张文中 或涉上海国有资产流失

【网讯】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涉贪案,牵出一连串上海市的腐败问题。继北京物美商业的大股东之一、前中国国家物资部官员田源因涉及挪用公款被“双规”后,物美商业20日证实,该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张文中遭到中国当局调查。

  中央工作组日前进驻上海房地局,正在彻查上海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上海反贪风暴至今首个被中央派员、“进驻”的局级部门。外界估计,未来将有更多上海的房地产商接受调查,当地业界正风声鹤唳。

  香港《日报》报道,北京物美商业20日证实,该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张文中以个人需要协助中国当局调查,故未必有足够时间履行公司董事长的工作及职责为由,已在本月12日请辞,惟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但公司续停牌。

  物美当日发出公告,证实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张文中要配合调查,未能履行职务,已于19日日辞职,该职位将由副董事长吴坚忠接任,并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坚平出任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徐莹20日在电话会议中表示,除通告的内容外,暂时没有与调查有关的进一步消息,但就强调,公司并未向检查部门递交任何公司资料以协助调查。言下之意,有关调查与公司业务并无关联。

  物美自上周起宣布停牌,当天有媒体报道称,张文中涉及中纪委对有关房地产事宜的调查,主要是张文中“第一桶金”的来源,以及物美与前物资部之间的关系。前中国国家物资部官员田源近日因涉及挪用公款而被“双规”,而田源旗下的私人公司早期是物美的大股东之一,令市场关注张文中是否涉案。

  目前,中央工作组正在上海调查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据了解,上海在2003年7月前有近八成的经营性土地出让,都是透过协议出让的方式批出,为贪官提供方便之门。

  自陈良宇涉贪被扣查后,已有多个涉及国有资产的政商人士被捕,当中包括上海市国资委主任凌宝亨,以及国有企业上海电气集团董事长王成明、副总裁韩国璋等。中央的调查重点,将朝上海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推进,由于过去上海曾出让大量土地,最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预料被中央严查。

中央任命三名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两汉族一藏族

【网讯】中共中央日前决定:郝鹏(见图)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吴英杰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此前,郝鹏、吴英杰、白玛赤林均在西藏担任要职。郝鹏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吴英杰、白玛赤林均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

  郝鹏,男,汉族,1960年7月生于陕西凤翔,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年7月至1983年5月任兰州飞控仪器总厂机加分厂技术员,1994年3月至1995年8月任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党委副书记、厂长,1995年8月至1999年2月任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党委副书记、厂长,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1999年2月至2000年8月任甘肃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厅级),2000年8月至2002年2月任甘肃省兰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正地级),2002年2月至2003年11月任甘肃省兰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正地级),2003年11月至2006年6月任西藏自治区副主席,2006年6月至2006年9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吴英杰,男,汉族,1956年12月生于山东昌邑,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7年10月至1979年9月为西藏自治区拉萨西郊电厂职工,1983年8月至1986年1月为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普教处官员,2000年5月至2003年1月任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厅长,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任西藏自治区副主席,2005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副主席。

  白玛赤林,男,藏族,1951年10月生于西藏丁青,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0年3月至1974年8月任解放军陆军第五十三师炮团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1984年10月至1986年6月任西藏军区总医院妇产科副团职政治协理员,1992年5月至1993年6月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1993年9月至1998年5月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1998年5月至2000年6月任西藏自治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2000年6月至2003年1月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兼秘书长,2005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西藏自治区副主席。

中央出招遏制地方乱卖地 明年起建设用地贵一倍

【网讯】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同时继续实行中央与地方三比七的分成体制,相关收入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分析称,中国城市建设中,存在大量的土地浪费现象,此举不难看出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着力点,即进一步遏制用地扩张、加大耕地保护。

建设用地费用增一倍

  新华社20日报道,中国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为了保护耕地,强化土地经济调控手段,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相关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

  据了解,建设用地使用费涉及的“两税一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将调整。通知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并按照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征收。

  财政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说,提高征收标准将带动征地成本增加,有效切断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经济动因,从而直接抑制用地扩张冲动。此前有专家警告说,如果不采取措施,按照现在政府批建设用地的速度,中国部分城市二、三十年后将无地可用。

新政策对地价影响不大

  另外,有专家指出,这次上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对地价影响甚微。当前,中国地价主要由取得成本、开发成本、政府收益三部分构成,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是政府收益中的一部分。据国土资源部测算,即使全面提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标准,工业实际用地出让价格也只是恢复到基准地价水平,而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

  从上海、南京、苏州等十九个城市组织开展的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看,相关政策调整后,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提高,地方政府获取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在地价中的比重将有所下降,地价的变动幅度是可以承受的。

地方政府将丧失卖地动力

  此外,《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管、收缴程序、清欠、监督检查等也作出了规定。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标准后,中国仍实行中央与地方三比七的分成体制。但是中国为了避免部分地方不能足额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从2007年1月1日起,地方分成的70%的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国库。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其收入仍然全部用于土地。其中,中央分成部分由中国财政部与中国国土资源部参照各地基本农田面积和国家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并向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开支。

  为进一步体现土地调控要求,真正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不仅面向那些依法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还面向那些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

  社科院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新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地方政府在用地方面“寅吃卯粮”。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或经济利益,随意卖地,往往是今年就把几年后甚至十年后的地都用了。以前卖地的收入都属于预算外的,并不纳入地方财政,于是这些钱往往成了一些人的“小金库”,钱可随意花,这样的恶果,不仅仅是浪费了土地资源,也滋生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尹中立表示,按照新政策,违法用地都要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而且费用纳入省级国库,这样一来,地方政府没有“收益”,也就没有卖地的动力了。

  据悉,自今年年初以来,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是国务院每月召开的常务办公会的主要议题之一。有国土资源部官员认为,中央调整土地出让金分配制度的本意,是控制各地建设用地增长过快的势头,迫使地方政府盘活存量土地。这也是“两税一费”上调的缘由。

  早在该方案酝酿过程中,便曾有专家向国务院提出,如上调“两税一费”可能造成地价进一步上涨,建设用地增量若受到限制,土地市场供需关系也会失衡,同样将拉高地价。对此,国务院研究后的结论是,“两税一费”发生在土地交易之后,而不是交易环节,不会直接造成地价上涨。至于供需关系,通过清理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完全可以平衡。

中国学者:共产国际确曾影响中共对西安事变决策

【网讯】西安事变发生后,位于莫斯科的共产国际有没有影响中共的决策,一直是中国学界争论的问题。新华社21日报道,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马贵凡在一项研讨会上指出,共产国际的确影响了中共对西安事变的决策。

  中央社报道,长期以来有学者认为,中共确立关于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方针,是共产国际干预的结果;也有学者认为,中共是“自主制定”了和平解决方针,与共产国际没有任何关系。

  这些争论的焦点集中于:共产国际是否对中共发出指示,以及指示的确切内容为何。也就是说,共产国际当时究竟有没有向中共发出过电讯,指出应如何处理西安事变。

  已故中共红四方面军领导人张国焘在他的回忆录中表示,收到了“莫斯科回电”。也有史料说,前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长王明从莫斯科回到延安时,曾确认有这份电报。不过,这些史料一直未能使中国史学界达成一致的看法。

  马贵凡于本月20日在延安干部学院举行的“西安事变七十周年研讨会”上指出,“莫斯科回电”确有其物,这说明了中共“独立制定处理西安事变的方针,但参考了共产国际意见”。

  马贵凡的佐证,是时任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工作人员郭绍棠在俄文版回忆录中写道,1936年12月13日,即西安事变发生第二天,共产国际执委会从莫斯科向中共复电。

  电文指出,西安事变是由亲日分子挑起,会被日本帝国主义用来点燃中国内战,破坏中国爱国力量的联合进程。同时,抗日需要蒋介石,张学良不是能够领导中国各种力量的人物。电文还强调,必须和平解决冲突,说服蒋介石联合中国一切力量组织抗日。

  据指出,郭绍棠是这份电报的起草人之一,他的回忆是“莫斯科回电”存在的重要佐证,内容也与张国焘的描述一致。

  报道称,史料显示,中共中央在收到“莫斯科回电”之前,已先于12月13日上午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旗帜鲜明地支持张学良和杨虎城的爱国举动。”

  马贵凡说,尽管中共收到了“莫斯科回电”,但是经过研究还是坚持既定方针。直至12月16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又向中共中央发出电报,不再谴责西安事变,主张继续实行“联蒋抗日”,而中共中央当时也已经决定放弃“审蒋”、“除蒋”主张。这样,中共和共产国际、苏联,才在对待西安事变上采取了一致立场,最终促成事变和平解决。

  西安事变发生于1936年12月12日,张学良、杨虎城劫持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要求停止剿共,共同抗日。12月25日,蒋介石获释,由张学良陪同于26日返抵南京,西安事变获和平解决。

中央党校炮轰地方政府腐败:反腐须破除部门利益

【网讯】中国官方媒体近日热炒扩大中央垂直管理范围,以遏制普遍存在的政令不通和地方权力滥用。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也出来表示,行政执法和司法机构的改革是解决一系列经济风险的关键,反腐败必须破除各级政府的部门利益。

各级政府年收费八千亿

  《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周天勇曾经多次撰文指出在行政执法和司法上部门利益膨胀带来的危害,并且估算出各级政府部门每年收费总收入约为八千亿元。

  曾经有很多人质疑过这个他当初估算出来的数字,但是《2005年中国经济普查年鉴》发表后,质疑声消失了。因为年鉴中显示,2004年,中国的工商、质监、城管、消防、交通等等政府部门年收费达9367.67亿,加上检察院和法院所收的356亿,共计高达9723.67亿。

  周天勇警告说,不仅收费规模庞大,收费机构也越来越多,没有多少政府的机构不收费,有的城市中执法收费和罚款的机构多达三十余个,这些执法机构存在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罚款。

  周天勇表示,部门利益膨胀、处罚部门增多除了增加经济运营成本外,这种限制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体制,使创业和经营、乃至就业环境恶化,直接影响就是导致个体工商户和微型及中小企业大量破产。

  有数据显示,中国1999年个体工商户为3160万户;到2004年就减少了810万户,平均年减少128万户。而注册法人企业关闭与新增相抵后,同期只增加了62.2万家。这意味着,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大国每年仅增加10万家法人企业,如果平均吸收20人就业,年平均解决的就业只有200万人。

  国家工商总局自己公开发布的数据是,2004年企业数为380万,2005年企业数为350万,1年减少了30万。私营企业的平均规模是19人,减少30万个企业,就是减少了570万个就业机会。

  这就是经济高速增长,就业机会却逐年减少的症结所在。这是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发展和稳定最大的危害。

改革必然触及部门利益

  周天勇表示,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行政、执法和司法机构设置和增加人员时,对相当多的机构,财政不全额拨款,而是给“政策”。所谓的政策就是给罚款和乱收费留下了制度空间,改革的话必然会触及这些部门的利益。

  比如“差额拨款”和“收支两条线”。拿收支两条线来说,实际上就是下达收罚任务、超收奖励、罚款分成体制;加上渠道的收入中央集中度较高,地方只好用收费和罚款,特别是超收奖励和罚款分成,来平衡财政。

  中国2005年进入收支两条线的款为5000多亿,自收自支的还估计有5000多亿,加上税收、社保、土地收益等等各种经费的征收,GDP的负担率高达30%左右。

  周天勇指出,破除部门利益的改革必须尽快解决,创业环境,就业压力迫切需要解决,这也是治理腐败最重要方式。六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

环境仍是牺牲品 中国前三季GDP急增导致污染加剧

【网讯】中国经济正在以超过10%的增速飞速发展,但却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国家环保总局21日公布中国环境质量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虽然前三季度中国的GDP仍然高速增长达到10.9%,但中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也相应升高,其中以工业污染物排放量攀升速度最快。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消息,与2005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中国环境质量状况变化不大,局部污染严重,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攀升。国家环保总局指出,导致上半年工业污染物排放量攀升的原因在于,GDP增速过快,导致COD、二氧化硫排放量升高。

  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看,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20.4亿吨,增长2.4%;COD排放689.6万吨,增长3.7%;二氧化硫排放1274.6万吨,增长4.2%。

  监测分析指出,上半年中国GDP增速10.9%,原煤产量同比增加12.8%,工业废水排放量增加3.5%。工业COD和工业SO2排放强度分别为0.0066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和0.0273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6.1%和10.8%,但由于上半年工业增加值增长13.2%,因此,COD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呈增势。

  有专家指出,虽然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但如果将环境污染计算在内,那么中国经济的实际增长率并不那么惊人。上个月,中国政府发表了为期两年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结果。研究显示中国广泛的污染问题正在无形中危害中国长期的经济增长。研究结果表明,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40亿美元,占当年GDP的3%。报告称,如果考虑污染成本的话,2004年中国的“真实”增长率接近7%,而不是10%左右。

  中国环境规划院估计,在中国十三亿人口中,每年有四十多万人因与空气污染相关的疾病而死亡。另外,约有3亿人难以获得清洁的饮用水,工厂导致的水源污染是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中央政府承诺投资1250亿美元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与环保挂钩的绿色GDP数据将成为中国政府在量化污染对经济影响的长期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可能标志着将粗放型增长视为社会稳定重心这一体制的战略性转变。绿色GDP概念已经被国家主席胡锦涛等高层领导人所采纳,胡锦涛一直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今年讲话的中心议题。

  不过,分析家指出,要在中国做到这点可能并不容易,中央政府有关环境问题的意见常常难以在各地得到贯彻。中央政府的所有部门是否都支持潘岳的种种努力尚不清楚。国家环保总局是最弱小的政府部门之一,不少部门仍将经济增长视为中国的首要目标。

  公众宣传是潘岳的为数不多的武器之一。他认为能够以此让当地政府感到难堪,从而采取行动。他以非同寻常的坦率措辞谈到了中国许多最为严重的污染发生的原因,其中包括腐败的当地环保官员同污染企业沆瀣一气。

  时间将真实地考验中国有关绿色GDP的承诺,明年就会初见端倪。如果国家环保总局能够再度发表数据,或是将其加入到国家统计局编制的例行数据之中,那都将是环保主义者的重大胜利。

1976年至2003年的第三波海归派对中国政局的影响

  在中国近代政治中上有一奇特现象,就是在政治舞台上往往都是土派得势,洋派大多遭到排挤,甚至被斗倒在地。清末如此,到了民国似乎并没多大改变,1949年中共建政,在毛泽东在世之时,洋派可以说是只能充当配角。但1976年至2003年的第三波海归派不仅在中央及地方政府担任要角,更成立各类智库,扮演“美国观察者”角色。

  最近《亚洲展望》(AsianPerspective,30/2,2006)就发表了一篇长文,深入分析了归国留学生(即所谓海归派)带来的影响。

  锁国三十年之后,邓小平复出,尽管他自谦年轻时代的“勤工俭学”留法生涯,读书少,搞学生运动编报刊的时候多,被戏称为“钢版博士”,在钢版上刻腊纸复印也。但他耳濡目染,知道海外的情况,故改革开放后的德政之一就是打开国门,让很多学子能负笈海外。从1976年开放到2003年为止,官方估计共有七十万零二百名学生和学者至海外一百零八个国家深造。以2003年为例,共有十一万七千三百人,去年从国外回归的仅二万零一百。展望未来,必然会逐年增加。回顾历史,这算是第三波了,主要是因经济成长所带动,多集中于工商管理及应用科学,留学国则多选择美国。相对来说,从清末到1949年的第一波,不仅留学国分布较广,科目偏向法政甚至军事。第二波是在1949年后,地区集中东欧,学科则主要是理工。

不受中共教条束缚

  海归派所学不同,背景各异,但无论如何他们对中国的现存制度必然会带来冲击,担负起转变的角色。他们不仅在中央及地方政府担任要角,以上海为例,三十九间大学的三十一位校长均曾留学海外,各类新成立的智库多的是海归人员,他们也扮演“美国观察者”角色。北京科学院中百分之八十是海归派,工程科学院也有百分之五十四。

  中国进入世贸组织之后,工商界的海归人员势力更强。从长远看,他们终将成为中国的栋梁。其次,他们带回来的不只是知识,也包括观念和行事风格,这无疑是对“改革开放”的支持,有利于发现问题。更何况他们已逐渐成为政经改革的新动力,多有西方概念,少受制于中共教条。留学海外时就惯于听到各种对中国不当政策的批评,也因此回国之后敢于大声说话,加上国内中产阶级的兴起逐渐成形,因而集合成巨大力量。

  对中国新领导的党国体制而言,海归派究竟是友是敌的问题也跟着浮上枱面。有人认为靠学生来发动政治革命的作法已成过去,未来将是国内各种社会势力相互竞争的结果所形成;当然也有人寄望海归派能促成民主改革。问题是他们会不会向现有权势妥协,也跟着腐化沉沦?按《亚洲展望》一文的分析较乐观,但也有不同的看法。乐观的原因之一是海归派之中明显以中庸之道居多,会避免和当局硬拗而主张体制内改革,包括对党的合理化改变,建立可以持续发展的法治基础,之后再谈民主。然而对“新左翼”而言,他们反对党国不分所操控下的资本主义,认为无法面对二十一世纪的新局,因此主张较彻底的改革。目前似以中庸派占优势。

土洋政策成功融和

  其次,尽管当局担心“自由主义”(Liberalism)会带来统治者心目中的混乱,很害怕海归派和公民运动的结合,但已把政经组织的道路放宽,加强讯息交流和不同群体的利益维护,除监控之外也避免片面的高压。尤其是,中共从科学强调阶级斗争到改革开放的重视经济现代化,有不得不倚赖技术官僚和企业工作者的苦衷。以往主要是从工农阶级招募党员,目前则部分开放,让海归派的优秀分子入党,后者因能力较强,升迁也较一般官员为快。甚至利用海外留学作为对忠贞官员的一种奖赏和鼓励。

  到目前为此,这一混合土、洋的政策大致是成功的。问题是海归派人数愈来愈多,后来的未必能得到当局重视和获得安排,因此有所谓“海归待业”的论法,最近调查有百分之三十五找不到适当职位。瞻望未来,仍是未定之天,还得看整个大局的演变。

中国民间环保组织 “不合法”的环境监督者

  经济的盲目发展,使得中国大面积的土地正面临着变为一块“生态荒地”的危险,环境危机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与此同时,众多民间环保组织也在中国应运而生。然而,由于没有一个合法地位,与西方的同行们相比,中国环保人士面前的道路要艰难崎岖的多。

  德国之声发文称,日前,中国有着20年参加环保活动的经历的环保人士温波做客德国伯尔基金会,参加了在柏林举办的中国环保问题座谈会。

  温波表示:“环境危机越来越重,冲突也越来越严峻。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为没有什么比对自身的健康、自己生活环境的健康造成威胁能更让人担懮的了。很多地方出现了群体事件,很多是因为环境被破坏引起的。如果我们的社会希望更稳定、持续发展的话,保护环境是义不容辞的。”

  温波认为,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是当务之急。而国家要解决这一问题离不开民间团体的参与。温波认为,“中国如果要解决巨大的环境问题的话,一定要推动民间团体的发展,推动公众的参与。使公民社会更加丰富起来。”

  温波所在的太平洋环境组织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便是通过提供经济资助和业务培训支持中国民间团体的发展。总部设于美国的太平洋环境组织自在中国落户以来,资助过不少民间环保团体。

  目前,中国各级政府也意识到民间环保组织的工作价值。民间组织也因此而拥有一定的活动空间。然而,在希望民间组织承担一部分环保责任的同时,官方更在意的是这些组织的可控制性。与国外同类组织相比,中国环保组织需要的不仅仅是一批对环保事业充满热情和献身精神的大众成员,它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取得一个合法地位。

  温波说:“在国外民间团体可以自由筹款,比较自由地扩大自己的影响,吸收社会成员。这样使得这样的民间团体有一个好的基础取得社会支持。中国相对来说,空间比较小。在取得合法地位的步骤上就已经遇到很多的困难。

  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建立一个社会团体,需要一个挂靠单位,然后才能去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有一个上级单位,叫做归口管理。如果是一个关于卫生健康的社会团体,应该去卫生部门先备案,然后再去民政部门。”

  有了名义上的上级单位,民间组织就被纳入了中国国家管理的体系。挂靠在政府部门的民间组织需要每年向上级单位汇报,接受政府部门形式上的监督。

  与德国绿党关系密切的海茵里希?伯尔基金会亚洲部负责人施尔福女士表示,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中国所称的非政府组织与西方的非政府组织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伯尔基金会不回避与这些实际上是受官方控制的民间组织的接触。她认为他们的工作也很重要,因此有兴趣保持合作。合作的形式不是经济上资助,而主要是信息交流,伯尔基金会帮助像温波这样的环保人士传播他们的信息。

  不过,身为环保人士的温波对此表示乐观,他希望有更多的民众加入环保的行列,也希望中国的民间组织能够担当起绿色前哨的角色,时时为社会敲响环境恶化的警钟。

网友质疑部委公务员招考人为干扰太多 人事部否认

【网讯】中国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21日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有网友对面试的透明度存在疑问。尹蔚民回应说,笔试和面试两种考试形式都很重要,当然大家对笔试的公正性怀疑不太多,但是对面试提出了种种疑问,这是可以理解的。

  中新网报道,在当天的在线言谈中,有网友指出,现在社会上有一个说法,国家部委招收的公务员人为干扰因素太多,就其公正公平性来讲,不如省以下组织招考的公务员。

  对此,尹蔚民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是负责制定全国公务员招考制度和政策的,所以会在自己组织的这种招考过程中率先做出表率,给全国省级公务员招考工作要做出好的样子。从多年的实践看,中央国家机关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工作,无论是在组织工作、试题科学性、用人规范等方面都是比较好的。

  尹蔚民还表示,现在公务员招考的生命线就是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平正义。公务员招考从制度和程序设计上保证了考录政策公开、用人计划公开、资格条件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和录用结果公开,这是公务员考试最大的特点。同时,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和舆论等都可以对考录进行监督。

建医院准入制度 中国明年或颁条例禁止器官买卖

【网讯】针对海外媒体广泛关注的器官移植问题,中国国务院近期即将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建立医院准入制度,禁止器官买卖。有关条例目前在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预计2007年1月将正式颁布。

  《南方日报》报道,条例将建立医疗机构准入机制,原则上要求三甲医院才有资格申请;建立统一的机构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的捐献登记、共享、调配,以及对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和效果实施评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器官买卖等行为进行监管,并予以严厉打击。

  《成都商报》的报道说,参与该条例修改的专家透露,“该条例主要内容目前已经确定,将重点从伦理学角度解决器官的来源和分配”。届时,器官移植能否在非亲属之间进行?中国人能否比外国人优先获得可供移植的器官等等,多年来存在诸多争议的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将有法可依。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日前在“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峰会”上也透露,《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即将颁布,不过,他没有说明确实日期。

  黄洁夫在会上强调,要严禁医疗机构利用任何媒体发布器官移植医疗广告,或以广告的形势招揽境外患者以旅游的名义到中国境内实施器官移植。他也表示,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优先满足本国公民人体器官移植需要。

  每年约有150万中国人因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进行器官移植,但由于捐献器官数量有限,每年仅一万人左右能够得到移植治疗。

  针对这点,参与该条例修改的专家指出,尽管本国公民优先权不违背国际法原则,但是如果在法律中写入这一点,容易导致国际社会对公平性的质疑和不满,“会认为中国政府对外不够友好”。因此,现在有关部门正在考虑是否会写入器官移植的国人优先权。该专家说,出于类似的考虑,中国政府严禁境外人士以旅游名义到中国进行器官移植的要求在条例中也没有写入。

  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还未出台前,中国卫生部在今年3月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管理器官移植。在该法规中,中国首次明确规定“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同时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这项行政法规已于7月1日起实施。

  中国器官移植管理混乱,经常引起国际非议,海外媒体的报道不时指责中国当局强制从死囚身上移走器官。对此,中国卫生部一再否认,并称死囚的器官移植并不普遍,而且是在获得囚犯的同意后才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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